一、法律依據
1、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建設廳黑財綜[2007]143號第三條。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號第十八條。
二、辦理條件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并且予繳專項基金的建設單位。
2、建筑工程竣工后50日內。
三、申報材料:
1、專項基金預繳款收據(復印件)。
2、土建竣工圖紙。
3、土建工程決算書。
4、竣工工程備案證。
5、新型墻體材料確認(備案)證書。
6、購進新型墻體材料的原始憑證(發票)。
四、辦理程序
1、受理:申請人材料齊全予以正式受理,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材料缺失的退回進行材料補正。
2、審核:墻改辦對申請人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研究確定返退比例。
3、批準:住建局領導審核簽批。
4、辦結:持批準文書等材料到財政辦理退款。
五、辦理時限
1.法定時限:60個工作日
2.承諾時限:60個工作日
六、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1、不收費
七、承辦科室和聯系方式
墻改辦 聯系電話:5223215 投訴電話:5223215
八、負責人
劉明軒
九、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