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據
1.《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人發》[1996]118號;
2.《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二、辦理條件
檔案流動人員
三、申報材料:
1. 應屆畢業生:報到證原件和未開封檔;
2. 往屆畢業生:提供人才服務機構的轉遞手續和未開封檔案;
3. 非統招畢業:畢業證書原件、未開封檔案。
四、辦理程序
1. 提交有效證件;
2. 審核檔案材料;
3. 簽訂委托管理協議;
4. 填寫《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簽字蓋章;
5. 編號,裝袋入庫。
五、辦理時限
1天
六、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承辦科室和聯系方式
密山市人才技術交流中心 聯系電話:0467-5258206